婚姻制度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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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在多少万年的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近亲相交,其生
不繁”的道理,于是一步步地缩小了性交范围,从而建立了婚姻制
度。所谓制度,就是一种规矩和限制。在全无限制的群婚杂交的条
件下,是谈不上什么婚姻制度的,但是只要对男女的性关系有一点
社会性的限制,婚姻制度就产生了。
在人类历史上,婚姻制度的演变大致经历了这几个阶段:
一是血婚制,禁止了父母辈和子女辈的性交关系,但兄妹之
间的性交则还是被允许的。
二是伙婚制,禁止了兄妹之间的性交关系,实行了两个集团之
间的伙婚。也就是说,集团甲的一切女子属于集团乙的一切男子,
集团甲的一切男女属于集团乙的一切女子,反过来说也是同样。
三是偶婚制,这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是从群婚到个体婚的
过渡。它的特点是,只由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发生婚姻(性交)关系,
但是并不严格,很容易离异。由于它是一男一女的婚姻,所以和群
婚杂交不同。但是这种婚姻关系又很不牢固,所以又不同于后来的
一夫一妻制婚姻。
四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即专偶制婚姻。这是人类迄今为止的最
后一种婚姻形式。但是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和现代的一夫一妻制
婚姻并不完全相同。
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兄弟姊妹性交后生
的后代身体都很赢弱,或是早夭,不利于这个群体生产力和战斗力
的提高,所以,又逐渐产生了禁止近亲婚配的观念。
随着人们性交范围的日益缩小,那种“血亲杂交”和血婚制的
乱伦观念也被逐渐树立起来。“伦”是一种社会和家庭秩序,这是
不能违反的。在商、周以后,“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夫
妻有义”的观念牢固树立了。在历代,乱伦禁忌一直是一种最重要
的性禁忌,这种性禁忌一直延续到后世,延续到现代,以习俗、道
德、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后世的许多朝代的法典中,对乱伦的
处罚是很重的,家庭之中也有私刑,如沉潭、死刑,用石块活活砸
死等。
不过,在后世仍有一群婚杂交的遗风,留存至今的汉代画像砖
也说明了这一点。这种砖画像又称“桑林野合图”。在桑树下有一
男一女性交,后面还有人勃起阳具,等待着与这女子性交。《汉书。
地理志》言,在北京的清河一带仍有“宾客相遇,以妇侍宿.....
反以为荣”风俗。
野合、群交之风直到20世纪,在中国的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仍有
存在。